近日,南昌市印发《关于重申廉洁文明祭扫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并严明清明期间纪律要求,号召全市党员干部摒弃陋习,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日廉情监督活动要求,开展好节前提醒教育、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工作。(3月30日,中国江西网)
清明小长假马上就要到来了,在此时很多党政机关引发廉洁文明《通知》。很多人很不理解,一个祭奠扫墓的节日怎么跟贪腐去挂靠,这样的《通知》,是否有些杞人忧天。可是,我们必须清楚对于想贪腐的人而言,怎么会有休息的档期?所以,清明节来临之前,各地提前部署,为干部发送廉洁短信,提醒党员干部文明祭祀、廉洁过节,无疑为党员干部打了一剂“预防针”。
清明时节,万物复苏,一些不好的东西,也难免混在其中,有所“抬头”,比如贪污受贿。正所谓“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假日是观察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重要节点和窗口。但是,笔者认为党员干部与其被动的接受监督,不如筑牢自己的“心理防线”,把好廉洁关,主动去让节日检验自己的,把节日当成一块“试金石”。这样既能享受到节日的乐趣,也才能真正营造良好的廉洁政治生态,何乐而不为?
“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贪污,严管“四风”的一系列高压政策取得了明显收效。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要继续与“暗示力”、“微腐败”作斗争,但同时必须坚守来之不易的成绩,正所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困难”。不能低估“四风”问题的反弹,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四风”问题仍然暗潮涌动。党员干部更要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反贪腐一直在路上的意识。每个干部都能守住自己,何愁“四风”无法肃清。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我们以慰藉之心祭奠亡灵,同时,也是在洗涤自己的心灵。每个人做人做事,都应无愧天地,用心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党员干部亦然。而且,党员干部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要让节日的“清明”之风常驻,远离贪腐的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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