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在广州市法制办网站上公示并征求意见。《管理规定》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的“三化四分类”,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行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根据《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混投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3000元。(《中国新闻网》)
不仅对垃圾分类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还对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严格的管控,甚至对违反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惩罚处罚措施,广州市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可以说是一次十分全面和深入的制度,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很长时期以来,垃圾分类都是各地十分注重的工作,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可是对于垃圾分类,一些地方却只停留在纸上,落实在口头上,并没有出台详细的规定进行规范,即便出现一些规定,也往往是蜻蜓点水,就事论事,没有深入到垃圾产生的源头,这样的规定不仅不利于执行和落实,也不利于垃圾问题的根本解决,导致一些地方垃圾分类工作,久拖不决,或者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垃圾分类执行不畅,落实不力,成为城市环保的一大难题。
相比之下,广州市的《管理规定》就要全面的多,深刻的多,不仅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政策层面对垃圾进行了分类,这样更加方便操作和执行,还将环保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垃圾产生的源头,对企业的包装行为制定相关规范,进行明确限制,这些举措不仅对垃圾分类有着积极作用,也是对城市环境的一种保护。
只是,虽然规定比较详细和完善,但是能否得到落实,还是要下一番功夫的,这就需要一方面加强对市民的环保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提升其文明素养和环保意识,自觉执行垃圾分类规定,另一方面提升市民的垃圾分类能力,很多人不是不想对垃圾进行分类,问题是,不知道该怎么分类,什么样的垃圾属于厨余垃圾,什么样的垃圾属于有害垃圾,什么样的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这些常识很多人并不清楚,这就导致他们在进行垃圾分类时,不知所措,因此,需要加强对市民垃圾分类技能的教育和引导,比如,在垃圾桶粘贴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规定,将垃圾分类内容进行公示,这样方便市民按图索骥,甚至可以开展相关的培训,提升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这样更加有助于垃圾分类的落实。
另一方面应该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垃圾投放行为进行监督,对一些恶意投放垃圾、破坏环保的行为,应该给予严惩。因此,提升市民垃圾分类自觉。
垃圾分类是城市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垃圾分类应该从源头抓起,从市民抓起,对于这样一种《管理规定》,应该采取措施,加强落实,是垃圾分类成为城市一道风景,成为市民基本文明素养,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环保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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