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新修订的《规定》共21条,3300余字;与2010年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相比,更突出八项“家事”、六项“家产”。(4月22日,央视新闻)
近年来,从落实十八大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监督检查,到严肃问责追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从“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再到“凡提必核”无不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举措,彰显的是从严治吏的决心。
从以往一些腐败分子落马的过程来看,“带病提拔”成为很多人的共同特点,“边腐败边提拔”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却屡屡在现实中被“验证”,这其实反映的是一些地方的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缺乏核查机制,一些制度成了挂在墙上的“表面文章”,并没有真正把一些腐败变质的干部通过核查给“体检”出来,所以才会造成这些人在提拔到新的工作岗位更高的职位后犯下更大的错,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部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地方发展的兴衰,所以干部的选拔非常重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需要“凡提必核”这种制度来支撑,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同时使得干部提拔的审核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有利于干部队伍的治理。
所以,加强对干部的管理,防治干部“带病提拔”,坚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准确识别、坚决挡住那些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的干部,坚持“凡提必核”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职位的干部、拟任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重要岗位的干部都要进行抽查核实,让“有病干部”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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