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版的《嘉兴日报》头版报道称,嘉兴市长胡海峰带领10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市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民告官”案件。(5月11日,新浪网)
当前,依法治国是我国一项重要工作,而建设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多年来,各级政府将依法执政、依法执法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迫切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嘉兴市长胡海峰带领100多名当地领导干部旁听“民告官”案件决不能理解为是在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履行法治政府的职能。
据悉,这次旁听是嘉兴市新一届市政府履新之后召开的首个全市性大会,之所以将会场设置在法庭上,主要目的为希望能把法庭变成课堂,让领导干部们身临其境,感受司法过程、体会法律运用,进一步增强对法律、法治的敬畏之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的将法治政府工作做实。
在现如今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不屑学法、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严、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干扰了党和国家制度体系运行,冲击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尤其是从近年查处的一批腐败大案要案中不难看出,那些领导干部落马的真正原因,无外乎都是无视党纪国法开始的,最终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教训惨痛,应该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警惕。
鉴于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将法治真正入心,将一切工作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真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四个带头”,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真正分清哪些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哪些是“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做到有权不可任性。
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才能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只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才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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