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重要党内法规,对党政机关核心岗位上的干部从严管理;报告的内容与种类更加全面,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5月17日,新华网)
今年是中办、国办印发“两项法规”后的首次填报,记者发现,2017年版报告表比去年更加细致,其中“子女”一项点名“非婚生子女”也要报告。当今社会,不要说领导干部,普通老百姓有“非婚子女”,左邻右舍都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都会让当事人抬不起头。更何况是领导干部。因此要让领导干部如实报告“非婚子女”情况,避免走形式,监督就必须硬起来。
众所周知,官员一旦有“非婚子女”,意味着官员一定牵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牵涉包养情人等问题。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的规定。官员“与多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包养情人”等生活作风问题,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定,可处以党内处分。这样看来,要让官员老老实实报告“非婚子女”,可能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仅仅是党纪处罚,可能遭遇的阻力还小一些。很多官员不敢报告“非婚子女”情况,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担心暴露自己贪赃枉法的问题。从近年来反腐败的经验可言看到。官员包养情妇及至私生子女,总是和贪污受贿紧密相关的,情妇和私生子女的开支都得又官员买单,而且大多数情妇往往都是徒有“情”名,她们图的是“利”。图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或者是通过权力能够换来的金钱,这才是一个个妙龄女子甘愿对领导干部投怀送抱的重要原因。现在让官员报告“非婚子女”,无疑是让他们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他们会老老实实报告吗?
如此看来,各级党委要保证领导干部如实报告“非婚子女”,让他们不敢虚报、漏报、瞒报。就必须用“重典”来监督领导干部认识报告个人事项。要通过百分之百的抽查,通过加强问责力度,通过对虚报、漏报等的“零容忍”惩治,来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保驾护航。让每一个领导干部不敢、不能漏报、虚报、瞒报。
为了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监督,各级党委还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接受公众监督,使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无处藏身。只有监督真正硬起来,干部才可能如实向组织报告“非婚子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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