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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好“小微权力”须下“绣花功”
2017-06-23 10:3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江文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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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有了‘小微权力’监督机制,我们村的村务不止在公开栏公开,还能上网查得一清二楚,村委会的工作真是越来越透明,越来越公平公正了。”6月19日,旺苍县五权镇楼房村八组村民何琼英,对村里“小微权力”监督工作赞不绝口。去年1月,该镇纪委探索推行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出台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配合村“两委”认真审查低保办理对象,剔除条件不符合人员3人。(6月22日,四川农村日报)

  去年,媒体报道称,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把农村基层组织作为重点领域,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惠农扶贫领域涉及职务犯罪案件9421人。农村基层干部成为腐败的重灾区。这就警示各级党委,必须下“绣花功”来监督农村基层干部的“小微权力”。

  在“小微权力”公开上须下“绣花功”。从近年来各地治理坚持“微腐败”,监督基层“小微权力”的经验来看,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是非常好的一个办法。基层党委政府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电视、展板、公告等方式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让群众牢记在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编排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口袋书,把户口办理、农村低保申请、特困供养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流程公之于众,让群众了解。

  用“绣花功”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的制度笼子。要让农村基层干部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最重要的是要织密监督的笼子,让基层干部的“小微权力”进入制度的“笼子里”,他们才不敢有权任性,以权谋私。因此基层党委要把农村村级财务开支、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农村宅基地审批,涉及部门、工作方法、申请流程公示出来,让群众入脑入心,村干部想以权谋私,群众就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用“绣花功”查处基层“微腐败”,震慑“小微权力”。查处一人,教育一片。要让农村基层干部不敢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各级党委必须用“绣花功”来查处农村基层的“微腐败”,要对农村基层的每一个问题线索,穷追猛打,深挖细查,把每一个黑手伸向惠农资金的腐败分子都“挖”出来,严惩不贷。这样才可能震慑“小微权力”,让他们不敢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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