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成都市脱贫攻坚主战场,简阳市纪委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基层走、电话访、群众谈、联合查”等方式,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与全市同步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7月13日,成都日报)
2016年1月,双井村蓄水池建设项目接近完成,双井村支部书记王兴文和同村的干部对项目进行验收时发现,部分蓄水池存在进排水渠的长度不够标准。发现了问题本该整改,但王兴文却对项目进行了合格验收,他给出的理由是:“这个整改起来用不了多少钱和时间,施工方也答应了立即整改,不是什么大问题。”明知有问题,还验收合格,这已经是一种失职行为,然而施工方一拖再拖,蓄水池存在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在这种情况下,王兴文依然选择向上级汇报“整改完成”。
此事曝光后,简阳市纪委随即责成永宁乡纪委对王兴文明知扶贫项目不合格,却依然作出合格验收的问题进行查处。2016年12月7日,经永宁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兴文党内警告处分。对于王兴文的警告处分,有人认为双井村蓄水池作为村里的扶贫项目,建设本来是件惠及群众的好事,但就因为王兴文的不严不实的作风,让这个惠民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处分他理所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件小事,找到施工方很快就可以整改完成,就因为这样一点小事,被处分有点冤。
笔者认为,蓄水池进排水渠长度不够以及面积不达标等问题,不影响蓄水池的正常使用,看似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这却关乎群众的利益,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试想一下,群众看到这样不合格的蓄水池,会怎么想,会怎么来评价党和政府,评价基层干部?一个干部,就因为自己的不严不实的工作作风给党和政府形象抹黑,难道这还是一件小事吗?这样的干部被处分何冤之有?
当前,精准扶贫正面临“攻城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越是关键时期,越要把干部责任压严压实,工作落实落细。习总书记曾打了个比喻,“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王兴文眼中的小事,恰恰暴露出的是极少数基层干部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缺乏求真务实的精神,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事关群众的利益的事,麻木不仁。这样的干部,无论是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群众观念等方面都存在问题,被处分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如此看来,双井村蓄水池建设不合格被王兴文上报整改合格,看似事小,却损害了党的形象,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耽误了脱贫攻坚的大事,对这样的干部必须依规依纪地进行处分,这样才能教育党员干部,让他们的作风严起来,实起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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