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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配送不能只有“推荐性标准”
2017-07-13 16:2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张淳艺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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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上午,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网络订餐首个配送箱消毒标准,对送餐箱的感官指标、微生物限量指标以及餐饮配送箱(包)清洗消毒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标准要求送餐箱菌落总数小于100 CFU/平方厘米,通俗地讲就是送餐箱消毒后的内环境应该比纸巾更干净。(7月12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网络餐饮平台发展规模呈急速发展态势,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关注。由于我国对配送箱的卫生标准、消毒标准没有专项规定,导致送餐箱的卫生状况在此前几乎是监管盲区。去年“3·15”,就有媒体曝光了部分送餐箱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很多外卖送餐箱已使用一年左右,却从未进行过消毒;送餐箱没有专门的地方储存,与拖把等杂物摆放在一起……

  在食品配送过程中,如果卫生环境不合格,有可能遭遇二次污染。因此,对送餐箱等配送工具进行标准化消毒是十分必要的。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明确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中国烹饪协会首个配送箱消毒标准的出台,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有助于规范配送工具的清洗消毒,有助于提升网络餐饮配送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也有助于保障消费者餐饮安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烹饪协会官网上,《消毒餐饮配送箱(包)》标准编号为“T/CCA 003-2017”,开头的“T”表明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据标准起草人员介绍,中国烹饪协会的成员企业在全国共有几百万家门店,其中有配送业务的单位都推荐使用该标准。对于中国烹饪协会而言,推广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是其职责所在,但对于乱象丛生的外卖配送环节来说,只有“推荐性标准”是远远不够的。

  “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企业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也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因此,与强制性标准相比,“推荐性标准”的约束力大打折扣,对于原先的监管盲区恐怕难以起到治乱效果。

  在这方面,我们有过许多教训。2012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正式实施,对苯、甲苯、甲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设定了限值。但是,由于指南只是“推荐性标准”,厂家的响应并不积极,实施多年来仍无法有效改善新车内的空气污染问题。去年1月,新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该标准将由推荐性指南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对于网络订餐配送来说,应避免再走这样的弯路。

  我国《标准化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网络订餐配送箱消毒标准,关乎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应该具有强制性。

  有鉴于此,中国烹饪协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尽快将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明确相应追责手段,避免餐饮企业选择性执行。如果标准不能“长出牙齿”,所描绘的“网络订餐配送箱比纸巾更干净”只能是“看上去很美”,难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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