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参加支部大会,过组织生活,本是每名党员的神圣权利和应尽义务。但是,一些农村党员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故经常不能正常参加会议。这本应该通过加强学习,增强每名党员的纪律观念来解决。然而,江苏省灌云县东王集镇蒋圩村、梁王村的村干部却进行“工作创新”,试图通过“发放误工补助”来破解这一难题。(7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众所周知,开展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加强党内组织生活,对于强化党员经常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党员参加支部大会,过组织生活,是每名党员的神圣权利和应尽义务。
但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很多党员的党性、信仰逐渐薄弱了。开什么会,搞什么学习,不如在家休息或上班赚钱。特别是年轻党员,从入党之时,对党和自身的认识就不够正确,再加之平时工作需要,也比较忙,党员学习、开会变成了可去可不去的会议。
近日,一些基层党组织为了能让党员按时参加会议,提高到会率,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想通过“发放误工补助”来激励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实在让人有些诧异。试问,什么时候党员教育都要实行有偿化了?为什么原本纯洁高尚的党内学习还要通过“发放误工补助”来实现呢?长此以往,这种组织生活不仅浪费了时间、财力,达不到学习目的,还让组织生活变了味,危害极大。
所以,笔者认为,为了不让组织生活变味走调、流于形式。一是要强化党员的观念。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二是要强化制度监管。对长期不参会的党员开展警告,如果还是不听,就实施开除党籍。如此,才能实现组织生活会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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