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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共享单车不应忽视“共享”的本质
2017-07-14 14:54 来源:红网 作者:鹏唳天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共享单车的治理,已成为社会热门话题。而杭州各大小区物业,也遭遇了小区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难题。包括绿城、万科、滨江在内的不少物业公司,直接对共享单车下了“禁令”,禁止共享单车骑进小区,从而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物业有权禁止小区业主将共享单车骑进小区吗?如果他们无权禁止,又该如何管理小区业主乱停乱放共享单车、甚至将共享单车占为己用的乱象呢?(7月13日《钱江晚报》)

  在共享经济大潮下席卷全国的共享单车,虽然在接驳公共交通和倡导绿色出行的问题上都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但造成的种种新问题和暴露出的国人素质顽疾,却是全社会都无法回避的。单就小区业主将共享单车骑进小区的问题,杭州各大小区物业纷纷出招,出台禁令,企图把共享单车挡在门外,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但笔者以为,在共享单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上,我们最该面对的就是“共享”的本质。

  共享单车中“共享”在前,“单车”在后,“共享”是人们使用单车时首先应面对的问题。“共享精神”在此时此刻也正考量着国人素质和看待问题的角度。虽然律师说小区物业无权禁止业主把共享单车骑进小区,需要经过小区业委会的通过,大多数业主支持,将条例写进公约,才能将单车拒之门外。但笔者以为,明显律师的言论是跳过“共享”的本质来谈法制,是站在“共享”的对立面,从“利己主义”的角度为侵吞公共资源来打抱不平。虽然法律条文中业主是有骑进小区的自由,但岂能因法律允许就背离“共享”的本质?以此来本末倒置胁迫物业真的合理吗?

  共享单车原是为了让资源利用最大化,既然使用了共享单车,就应该遵守“共享精神”。但把共享单车骑进小区乱停乱放,影响他人,甚至将共享单车占为己用,就违背了“共享精神”,把“利己主义”拿出来为自己不守“共享精神”辩护,本身就是“拿不是当理说”。

  笔者以为,很多小区召开业主会议而建立公约,就是为了培育业主的公德之心,建立共守的行为准则。站在公德的角度上享用着共享单车,就不应该背离公德中的“共享精神”。在共享单车蓬勃发展的当下,共享单车的管理已不再只是平台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小区的问题,更是政府应直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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