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发布。这是继2009年7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2015年8月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第三部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新华社,7月14日)
“切肤之痛”,出自明·王守仁《传习录》中卷:“独其切肤之痛,乃有未能然者,辄复云云尔。”切肤:切身,亲身,与自身关系极密切。亲身经受的痛苦。主要用以比喻感受深切。报道称,从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正式启动,到2017年6月最后一轮巡视反馈结束,十八届党中央共开展12轮巡视,共派出中央巡视组160个组次,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视,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目标。如今,继2009年7月和2015年8月修订发布巡视工作条例后,再次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增、补、调”。笔者以为,巡视升级当用好“切肤之痛”。
据相关内容显示,“增、补、调”即:增加有关新要求、补充有关新内容、调整有关新条款。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政治巡视定位;二是根据中央新要求,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三是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明确巡视监督内容;四是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五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明确市县巡察制度。无疑,升级版对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
再进一步说,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党政机关发现问题、改进作风的一项必要工作内容。尤其是在高压反腐当下,用什么稳定“反腐预期”?用什么保障有序的“反腐节奏”?如何以巡视,牵动着领导干部反腐最敏感的神经?如何与时俱进,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如何进一步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等等如是。总之一点,唯有找准“痛点”对症下药,方能免除后患一劳永逸。
有权须有责。值得注意一点的是,新条例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诚然,“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是监督所遇“瓶颈”和不争事实。丰富巡视监督内容,把监督的“触角”尽可能的延伸,足以说明中央反腐力度未减、决心犹在,反腐败斗争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退缩,风雨过后方能见“彩虹”。
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再看巡视工作条例升级,“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相信,只要坚持反腐从严,确保干净用权;只要能坚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定能织密反腐败斗争之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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