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领导在大会上作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时大声疾呼,要把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提上议事日程。但侧耳细听,这些事情年初开会部署工作时就已提上议事日程了,议了大半年,还没议出结果,更不见落实。眼下,像这样只提上议事日程,满足于坐而论道,议事却不办事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并不鲜见。(7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按照惯例,每年岁尾年初,各个政府部门都希望有个新气象,迈上新台阶,于是纷纷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于是,在工作计划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词句:“要把某某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等等。议事日程,是指按日程排定商讨公事的计划。一般说来,议事日程之后紧接着就是办事日程,是扎扎实实的行动,是让议事日程真正变成政府的成绩。
但在目前的一些单位,往往是议事日程一结束,所议之事便被束之高阁,迟迟不见实际行动,甚至不了了之,议事日程变成为摆设,成为了形式主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群众抱怨,遇到便民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向多个部门也反映了情况,可是,一晃很久过去了还是未得到落实,询问缘由,每一次得到的答复却如出一辙,即“已提上了议事日程,正在研究解决”。
其实,时下有的工作之所以收效甚微,笔者认为,并不是因为没有好的思路和方案,而往往是失之于工作的不落实。许多该办且能够办好的事情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落实在没完没了的“议论”之中,就是难于见诸行动。
由此可见,出现这些“议而不办”的现象,折射出的是政府机关懒散松弛、漂浮拖沓的工作作风。议事是办事的前提,议而不办,就失去了“议”的意义,解决问题便成为空谈。特别是对涉及到百姓民众切身利益的事,笔者希望少一些“提上议事日程”的官腔,多一些“正在落实”的实际行动。
“议事”贵在“办事”,“承诺”更要“践诺”。作为党员干部,实干担当,务实为民,是我党实事求是作风的体现,是对群众负责、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客观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对“议”了并决定的事,党员干部们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履职尽责。同时,严格制度和机制,让实干担当者受表扬,让懒散拖沓者受处罚,整治机关“拖沓作风病”,形成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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