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两年时间,共享单车迅速占领了中国一二线城市的大街小巷,而今逐步把触角伸向了三四线城市,但是在江苏镇江市,目前只有一家叫“永安行”的共享单车,6月份OFO小黄车尝试进入镇江市场却因未经批准擅自投放,被当地城管部门扣押。有市民认为,当地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在给共享单车的发展设置障碍,有垄断嫌疑。(6月22日,央广网)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辆万辆单车来”。挟资本和市场汹涌力量而来的共享单车,给人们和管理者带来了欣喜、困惑和苦恼。这种力量,也超越了人们原先的认识、经验,如何管理,也是一个新课题。
在共享单车的管理上,必须遵循公平的原则。这种公平,首先表现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一视同仁。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十三届兰洽会上,ofo与兰州新区签署框架协议,前者将作为兰州新区共享单车独家服务方,在兰州新区主城区和科教园区同时投放小黄车。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是市场公正的裁判。在共享单车的引进和管理上,政府可以给予优惠条件,也可以制定市场准入规则,但却不宜排除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这样的协议,排除了其他竞争者的参与,极易形成市场垄断,并不恰当。
对于公平,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规则在所有市场主体面前的一致性。这样的公平,是浅层次的公平;深层次的公平,还包括规则的制定是否符合法律,是否合理,是否必须。镇江在共享单车市场准入条件的制定上,就遭遇了这样的质疑。镇江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条件共三条,第一是诚信免押金;第二是在市区严管道路上设立电子围栏;第三是接入市监控系统。镇江声称,任何企业能够满足镇江的三个准入条件,都能在市场上公开竞争。但对于第三条,显然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接受,有企业就认为,“这属于公司的大数据,考量的比较多”。而这一条,是否必须,显然值得商榷。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公平也是一个这样的概念,对她的认识,也需要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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