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9时,永城市西城区护城河西吊桥段,河水清清,天气微凉,身穿游泳衣的永城市市长李中华,第一个跳入河中,紧接着,随他而来的永城市政府办、环保、建设、市政、城关镇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鱼贯下河游泳。市长咋有空下河游泳了?这源自于去年7月的一次现场办公,彼时任永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李中华,看到护城河段河水污染严重,就对身边人员说:一定要全力治污,能不能治理好,一年后我会再来这里,下河游泳,用身体检测。(8月2日,大河报)
由此可见,环境治理并不难,关键是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有没有责任心,能不能把治理各种环境污染当作头等大事去认真贯彻落实,能不能把治理环境的责任一级一级地分解到人,能不能把责任追究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能不能把“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如果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能亲力亲为,不听汇报,而是用实际行动去检查环境治理的效果,那才是把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了。如果主要领导只是在办公室里听汇报,不去深入基层第一线检查工作质量,那就会被某些假象所蒙蔽,那就容易犯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错误,那就容易被某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欺上瞒下和暗度陈仓的障眼法所欺骗。
所以,河南永城市市长要通过兑现自己的诺言,去亲身体验治理后的河水究竟怎么样,能不能让百姓满意。如果各级地方政府的的主要领导都有这种亲身兑现诺言的精神,那就会极大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真抓实干,那就没有人敢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和欺上瞒下,那就不敢不敬畏环境保护法规的权威与尊严,那就不敢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偷奸耍滑,光做表面文章,那就会把环境治理当做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丝毫不敢松懈,那就会把责任扛在肩上,兢兢业业去抓落实。应该说,河南永城市的主要领导做到了,他们没有应付上级检查,而是脚踏实地的把污水河治理好了。否则,永城市的市长不会傻乎乎跳进河里作秀。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3年5月24日就强调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却在环境治理工作中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根本没有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履职尽责,根本没有在思想上敬畏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所以,有的地方竟然制定“土政策”为非法排污企业制造挡箭牌,阻碍中央环保执法督察组的检查;有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甚至和企业串通一气,对环境治理应有的记录资料弄虚作假,妄想应付检查,蒙混过关。
毛泽东主席生前说过:“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我们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发现在环境治理中什么是应当积极推广学习的经验,什么是应当按照党纪国法严厉问责的违法行为。只有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实施零容忍,生态环境文明建设才能扎实有效开展起来,才能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说不,才能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还给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让全国各族人民真正体会到环境保护带来的幸福享受,才能让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用实际行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总之,河南永城市市长带头下河游泳,是因为他对治理后的河水充满自信。而且,是因为他坚守着诚实守信的诺言。领导干部言而有信,才能让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作风深入人心,才能赢得群众的好口碑。而且,充分说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绝不能用标语和口号糊弄百姓,必须用实际行动才能让曾经被污染的河水变清,才能让百姓拥有生态文明环境与乐滋滋的幸福生活,才能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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