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疑似普格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办公室人员肖绍彪,以儿子过生日为名通过微信向认识与不认识的人群发消息索要红包和祝福,并在随后的10多个小时公开贴出陆续收到的红包截图总计4605.67元。经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肖绍彪的上述涉嫌违反廉政纪律问题基本属实,该县监察局已对其立案审查。(中国网,8月14日)
近两年,因“微信红包”频繁作案,引发的党纪政纪处分已经不是一两起了。此次肖绍彪借由儿子生日,居然群发消息索要红包及祝福,更是让人大开眼界。虽然过后其退回红包,但是这种“退回”是建立在有人提醒他“你是国家公职人员,群发讨要红包影响不好”的基础上,而并非主动认识到自己行为有何不足之处,更是让人心里一惊。
总有人认为,“微信红包”可以算作人情往来,就放松警惕之心。但是,“微信红包”在本质上与现实中的红包并无区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理条例》第83条明文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红包虽然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质上却是腐败的变种。无论是主动索要,还是“被动”领取红包,都已经触犯了条例。公职人员收受红包,不仅使自身名誉受损,更是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的形象。各级纪检部门屡下禁令要求干部禁止收受红包,然而总有人对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究其原因,恐怕是上级部门“动真格”的不多,干部自身对于红线意识认识也不足。
筑牢防腐意识还需从监督和自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法律是最低层面的道德,在干部自身意识不足的情况下,只能采取这种辅助手段来帮助干部筑牢红线意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更需要加强宣传,让公职人员明白收受红包本就触犯了党规政纪,提高其警惕之心,树立起拒绝红包的自律理念,自觉抵制腐败歪风。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公职人员因“红包”问题已经不只被查过一次了。唯有筑牢红线意识、纪律防线,严把“红包”关,才能守住做为公职人员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