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强调的是执法者的执行力和执行水平。法治犹如天平,一端是公共权力,另一端是公民权利。两端都很重要,如果任何一端畸重,都有可能造成另一方的颠覆性破坏。唯有做到公平公正施行法治,天平两端才能保持平衡,社会管理秩序方可在法治框架下正常进行。
没有人天生愿意接受管束,也没有人天生就是公正执法的料,这些决定着法治政府不是天然形成的。在我国来说,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制轨道上展开,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目标要求,建设高效、廉洁、统一的法治型政府。
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强调的是公共权力行使不偏不倚,绝不能极左极右、恣意任性。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而言,“执法严明”是一个重要任务和重大考验。法治实践表明,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执法者依法执法、公正公开阳光执法是主流,但任性用权乱作为现象依然突出,为法治社会建设投下一块阴影。
“差评换行拘”,岂能以法的名义乱作为?河北涉县一张姓男子,近日对县医院食堂菜品的质量、价格发帖给予“差评”。“差评”本是消费者监督商品质量的手段,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正常网络监督行为,殊不知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作为“罪证”,以“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引发了社会热议,网友们纷纷质疑执法者乱行为。
有分析人士指出,“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从行政管理方面来说,处以行政拘留于法无据;如果说从刑法处罚方面来说,县公安局又没有这个权力,而且压根儿就靠不上。给予“差评”发帖者张某行政拘留处罚,纯属涉县公安机关乱作为;从张某角度来看,因“差评换行拘”,纯粹是遭遇法治之殇。
所幸,县医院食堂“差评”荒唐处理事件发生后,在网友们一致质疑之下,迅速成为全国新闻热点,也引起了邯郸市公安局的高度关注,组织工作组复查,称原处罚“适用法律不当”,撤销对当事人张某的处罚决定,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好一个新闻大反转!幸好是往好的方向反转。
社会进步呈螺旋式渐进过程,其中有上升也有下降,但总的趋势是上升,也决定着中国法治社会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虽然有国外成功经验可资借鉴,但国内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现象严重,出现了不少的“神执法”现象,其执法水平低到让人苦笑,值得执法部门深思。为此,更须注重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注重执法体系标准化建设,注重对执法行违法为严肃处理,避免执法者乱作为现象发生,以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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