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通报,称今年7月份共有2名省部级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处分。(中国网,8月22日)
看完这组数据,用“瞠目结舌”四个字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自2012年底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8万起,处理24.4万人。其中24名省部级干部被处理,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22人,目前至少8人的身份已曝光;今年7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42起,共计处理6184名领导干部;另外,2017年以来,截至7月31日,共处理党员干部3539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364人。陡然,一个疑问产生,“八项规定”怎就成了“绊马索”?又该如何用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这个“八项规定”的“小切口”?
时至今日,想必对于任何一名领导干部而言,应该深谙八项规定中点滴,带头以上率下、以知促行、以行促知。或许“八项规定”即: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略微容易。而“六项禁令”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难一点。因为,过中牵涉一些个既得利益。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这22名省部级,因同一问题被处分,无疑是“越往后执纪越严”最直接的体现。毋庸讳言,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在领导干部的权力有了“标尺”,衣食住行有了“戒尺”的语境下,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与生活变得更加规范。也正是有了“严”字当头,对违纪问题零容忍,持续发力加压,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充分展现了我们党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
但,也不乏存对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者。可见,作风建设并非一劳永逸,更不可能仅凭规定、条例而毕其功于一役。如果不加大违规成本,加强制度性的监督机制,公众、舆论等监督力度,压缩违纪行为滋生的空间。那么,难保不会有下一个被“绊倒”者。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为政贵在行,治标需治本。作风连着民心,作风彰显形象,作风关系存亡。要让好规定、好制度不落空,唯有久久为功。为此,得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拓宽违规问题发现途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利用专项治理、行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得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得严格问责制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得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并依据规定“一岗双责”,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相信,只要做到抓好“常、长”二字,遵守“八项规定”就会成为思想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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