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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让人民共享司法改革成果
2017-08-24 16:0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田影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司法机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8月22日,央视网)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基于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展开了生动的注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打破“门难进、脸难看、案难办”的困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门槛,保障了当事人的基本诉权;繁简分流,即“简”去重复繁琐的司法诉累,是一种全新的刑事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优化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人民陪审员制度创新改革,既可确保“审判中心”,强化控辩对抗,也可杜绝“人情案”,丰富了司法民主的内涵,生动诠释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除了司法制度领域改革,我国司法机关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着力打造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和“智慧检务”平台,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共享“阳光司法”的温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各级司法机关逐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各级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律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依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公平正义实现得如何?司法改革的成效如何?答案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发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阳光司法”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追求,体现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一座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航船不断前行的鲜明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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