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文摘报》,有这样一则消息:“近日,济南市民政局取缔了‘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等非法社会组织。”我认真揉了揉眼,才确认不是眼睛花没看清,这段文字写的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只怪自己孤陋寡闻,不知道世上有这些组织。
就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全有”。也许你想象不出喝酒还需要培训?撸串还能与文化搭边?山东人好喝两口,济南人好撸串,只是一种生活习惯而已;没想到,这酒从古喝到现在,竟还需要培训,竟还能成为“人才”。武松要是活在现在,一定是大师一级难得“喝酒人才”;喝了八大碗后的武松,竟能将老虎打死,如果再喝几碗,说不定能留下比打虎更壮丽的业绩。
据说,摘牌是因为该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这“相关法律规定”,是现在才有的吗?在“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挂牌的时候,这“相关法律规定”打盹去了吗?这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的部门又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这样的机构就能够获得批准,就能够在当时名正言顺的挂牌开业呢?从《中国新闻网》公布的视频看,“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大牌子,很有气势;“底气”到底是谁给的?摘牌子,是“必然结果”;那批准挂牌子的人和部门,就该让他们逃避责任和追究吗?
“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挂牌后“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共谋得了多少不法所得,误导了多少无辜的人?相信一定有人被这样的牌子骗得不轻;或许经过“喝酒人才培训中心”培训的“喝酒人才”,在酒桌上,就能说的天花乱坠,斯文的可能不会动手,但是,那有“文化”的喝酒,足以让你今夜“不醉不归”;不喝醉,就对不起主人的一片热情。当一个个喝的前俯后仰的时候,当一个个喝的“满嘴跑火车”的时候,当一个个喝的胡言乱语的时候,那“酒文化”的斯文劲,就会荡然无存,只剩下一桌子酒气。
济南市民政局取缔“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等非法社会组织的事实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培训”都可信。“挂羊头卖狗肉”的“人才培训中心”、“文化研究会”也会滥竽充数,也会披上文化的时尚外衣,出来骗人。我想,如果能有几个上过“人才培训中心”、“文化研究会”当的人现身说法,就能让那些善良的人们,从此增加一些防骗意识,能够辨清哪个是“鱼”,哪个是“龙”;这笔学费,也算是“花钱买来了教训。”
“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是一笔本不该交的学费。既然不得已已经交了,就不能“花钱买不来教训”,就不能以后还要在“同一个地方摔跤”,还要上“同一个当”。如果这笔本不该交的学费,能够成为一种警示,从今日起,敲响在人们的耳边,让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的部门能够从此不再不作为、不再乱作为,让善良的人们从此能多一个心眼,不再上当受骗,才算是彻底的被取缔,才算是彻底的“净化社会环境”。
看到“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被取缔的消息后,一位网友说:“那得喝多少酒才能成为喝酒人才,众所周知酒量几乎是练出来的,幸好取缔了,不然得喝多少酒,就不要钱吗?”这话说到了点子上,不管“喝酒人才培训中心”,还是“撸串文化研究会”,哪个不是盯着你口袋的钱?才变着法把你忽悠晕,让你按他们的安排掏钱。
忽悠人,就是骗术。只是这种骗术,穿上了文化的“外套”或“马甲”后,才敢走上大街“行骗”;他们将“行骗”的目的藏于背后,只展示文化的“外套”或“马甲”,不信没人不上当受骗。对所有穿着文化“外套”或“马甲”的骗术,就应像对待骗子,不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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