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群众对于清新空气、干净用水等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员干部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法治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整治为抓手,答好生态环境的考卷。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进一步依靠制度、法制来支撑,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行政执法对于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具有促进作用,要立足生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整合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行政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优化各部门职能职责,全面构建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格局,确保环境保护执法有标准、有依据、有人管。另一方面,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通过突击检查、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特别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等,时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常态下的产业绿色发展问题作出了许多丰富而深刻的论述,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综合实力。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立足循环经济模式具有的排放少、节能耗、再利用等优势,强调自然资源循环利用,找准绿色发展新路子,对于政策研究、资金投放要花大力气,以循环经济模式带动传统产业,不断在各领域占据制高点,提升产品竞争力,从根本上改变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大的局面。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与企业发展方向相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引导企业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鼓励对生态模式、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发展模式。
补齐农村生态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农村地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同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一方面,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开展。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作为精准扶贫的落脚点,鼓励贫困群众围绕有机农业、生态旅游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基地等生态产业,同时全面推进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造林等生态扶贫政策,让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同频共振。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要加大生态农业发展宣传力度,高效推广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切实提升农户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力。要科学利用生态农业技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制剂使用频率,实现农村绿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让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守住生态底线,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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