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期,驻农业部纪检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调在上半年问责8名司局级领导干部的基础上,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人民网,8月17日)
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把班子带好,把人用好,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党委要勇于担责,善于抓早抓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就要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敢于遏制或制止腐败问题的初萌。我们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决不能手软,党老好人,这样可能造成“助纣为虐”。
要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领导干部自净自廉是底线要求。同时,要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果因未尽职责,而使所在的地方和单位问题成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脱不了干系,就要被追责。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前,各部门都存在着很多腐败现象,政府部门尤其严重,形态各异的腐败事件时常发生,包括收受贿赂、利用公款吃喝玩乐消费、利用公车旅游等。国家一直在实施反腐倡廉,可是效果并不显著。
我们相信,只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要抓住典型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严肃问责,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假以时日,用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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