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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微博不评论就要被罚款吸粉岂能丢良知
2016-08-19 09:49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红旗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一则罚款通报引发网友热议。8月14日,该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该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有律师指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016年8月18日北青网)

  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老板好会利用自己的权力,自己开微博,如果职工对更新内容不进行评论,就要扣分罚款,并且还要求每一名职工进行值班轮读,此事件出现真正是让普通百姓醉了,原来这位企业的老总会是这样迷恋自己的权力,连个人的微博也要通过个人权力进行干预来博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眼球,真正是让外界百姓惊讶不已。

  作为公司内的普通职工,只要在岗位上尽自己的能力好好工作就行了,关于老总的个人微博,应该是个人行为,如果说不是个人行为,公司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微博公众账号,可以将公司的相关工作和制度到那里进行公示,让干部职工到那里进行学习,并且做到专人专管,才可以体现现代企业利用好网络架起与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沟通的桥梁,而如今企业老总没有这样做,仅仅是个人建立了微博,那就是个人的事情,职工看你老总顺眼就可以加好友,看你不顺眼就不需要加你好友,加不加好友是职工个人的权力,老总根本干预不到。而如今老总不但干预到了,并且非要职工对每条更新的内容都要认真评论,老总这样做想干啥,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吸粉当网红吗?将公权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真正是过份了。

  今天此事件被相关媒体曝光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公司的制度,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样的解释应该让外界的广大百姓笑得前仰后合,真是这个意思吗?难道说关注领导的微博比干好公司交办的任何工作都重要?

  如今针对这一事件的出现有律师指出来,个人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尤其是职工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对其罚款就是侵害其权益,希望事件出现后,该单位的老总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切莫为了炒作自己的微博拿职工利益动刀,如果是这样,你的行为不但违法,对于公司的管理来讲,哪一个职工会热爱你呢?最后的职工表面上对于恭敬,背后做不到爱岗敬业,企业损失的也许会更大,况且这样做更是丢掉了自己做人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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