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8月18日《新华社》)
网络信息安全一直备受关注,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不仅严重损害着网络秩序,还容易给社会造成误导,甚至影响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可谓贻害无穷,影响严重,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国家网信办才会提出了网站履行主体责任的八项要求。这不仅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也是治理网络乱象的根本。
网站作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担负着网络信息管理的主体责任,这就要求网站在发布相关信息时,应该多一些负责精神,多一些敬畏意识,多一些求真求实的态度,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审查核实。可是,一些网站却不顾肩负的主体责任,在发布信息时,一味地搏出位、吸引眼球,追求经济利益,对信息不加审查核实,人云亦云,甚至无中生有,比如,在制作标题时,故弄玄虚,在内容上,道听途说,这些都是网站主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审核所致,这些乱象,严重影响着网络秩序,也容易给公众造成误导,这些信息的危害不亚于谣言,必须给予严肃整治。
国家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的八项规定,可谓是抓住了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七寸”,也给互联网信息安全开除了一道治理的“良方”,在八项规定中,不仅明确要求网站建立信息审查审核机制,还明确了对网站管理人员的管理、任职和考核,甚至连跟帖评论、用户注册管理以及网络直播弹幕等有所规范,可谓面面俱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互联网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抓住了网站这个责任主体,就抓住了网络信息安全的关键,也找到了治理网络乱象的根本,可以说,网络秩序取决于网络信息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取决于网站的主体责任意识,如今国家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的八项规定,对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必将起到事半功倍、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只是,网站履行主体责任不能依靠网站的自觉,还需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以及完善严格的淘汰问责机制,比如,对网站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对不能履行主体责任的网站实施约束和淘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网站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永久封杀或注销等方式进行问责,对造成严重舆论事件和信息安全事故实施问责和惩处等,通过这些方法,强化网站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提升履行主体责任质量,切实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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