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中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到2016年9月18日。《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包括“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8月23日《京华时报》)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汽车更多的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然而,城市停车难一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问题,且近乎经年无解,相较于车位拥有量,不少城市每卖出一台车、几乎就意味着“流动的违停隐患”。此时,将“贴条”工作赋权于城管,并明确出台《办法》,引来诸多热议,也是无可厚非的。
城管的负面新闻屡见不鲜,甚至被舆论审视或批判。《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城管的执法范围,同时也给了城管队员相应的法律保障,让城管重生。但是,城管大军加入执法队伍,虽然身着“正义”,但是很可能与民众上演升级版“猫鼠大战”,一边是找不到的停车位,一边是更加严苛的执法者,民众有所怨言不可避免。到时,城管想要翻身的计划就“碎”了。
回看住建部草拟的意见稿,仔细阅读,其中并未解决一些跨部门之间合作、协调以及处理问题的机制。如此,悖逆上位法而继续重走“多龙治水”的老路,多少会令人有些费解。有可能意见稿,更多的希望明确城管的执法,而忽略了一些细节。无论出于怎样的原因考虑,意见稿确实存在问题,迫切要求城管工作合法有序的推进,也需要搭建好的平台,规定好的规则。
无论是交警“贴条”,还是城管“贴条”,目的都是为了给城市一个健康的交通。但是,法律并不是只认罚款,还要有教育引导的常规手段。经历几年风雨的洗礼,从暴力执法到微笑执法,城管与商贩,越来越和谐。这也印证了,文明执法和合理引导的重要性。因此,要想重塑城管形象,城管就不可过快加入“贴条”队伍。一则,“贴条”工作之前城管工作涉及甚少,真正实施起来,可能并不是那么简单;二则,“贴条”工作对于民众而言极其反感。
城市的秩序需要维护,更多的部门参与也是好事。但是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就事与愿违了。所以,城市要治理更要管理,要有法可依的和谐管理。民众是城市的主人,任何规定的实施都离不开民众的参与,作为被执法者,民众的意见也是不可忽视的。一旦,城管“贴条”招来民众反感,不但保不住城管原来的形象,而且可能让城管的形象“一落千丈”。由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城市治理要形成良好的互动,并且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打造城市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