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全部结束。7月中旬,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目前,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民网8月22日)
不难发现,这次的查处力度之大,源自于“央字头”环保督察组。从此次督察组人员配备可以看到,督察组组长都为正部级,副组长由环保部副部长担任。这么高的人员配置,就是为了破除地方经济发展与治污难之间的利益纽带。
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组此次督查中的重要特点。随着由督查企业、督查政府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本轮督察中问责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离不了良法善治,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经施行一年多,但有些地方还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众所周知,新环保法出台,大家无疑对新法解决环保问题寄予了深厚期待。新环保法长了牙齿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敢不敢“咬”,会不会对违法企业下嘴?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我们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新环保法规定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非常明确,新环保法还规定对地方政府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我们要让企业懂得守法,这是底线。要真正发挥新环保法的应有震慑力,还需各级环保部门改变过去“松”“软”的执法态度,敢于碰硬,毫不手软地处罚违法者,而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更应切实履责、适时出手,才是环保部门落实新环保法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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