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8月30日《京华时报》)
据悉,2015年1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因“非法占地”对李四平擅自占用集体土地126平方米进行处罚,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共378元。而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该处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今年2月,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李四平占用该村1845.5平方米土地进行处罚,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五千多块钱的罚款也不是啥大数目,更何况是能建得起别墅和农庄的李某呢,非法占地一平方米仅罚款3元,处罚力度太小,违法者根本不会把处罚放在眼里,如此不痛不痒的罚款,非但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会助长非法占地的歪风邪气。
虽说此次处罚是有凭有据,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而根据“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3335平方米”的阶次标准,其非法占地属轻微违法行为,只能按照每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可是这两部法律的颁布时间均已很久远,即使是有过修改,也并没有大刀阔斧。众所周知,十年前的物价和当今物价根本就没有可比性,而处罚标准还停留在当年的水平,肯定会让一些有心之人钻了空子。
所以说,非法占地的处罚标准也该“与时俱进”。其一,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大非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如果非法占地会付出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处罚,相信会让一部分人望而却步;其二,非法占地的处罚标准要“与时俱进”,只有时刻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具有更大的威慑作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其三,要加强普法教育力度,之所以非法占地屡禁不止,还是因为李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总是想着能用钱摆平的事就不重要,所以才能无视法律判决书,继续顶风作案,只有我们大家都能知法懂法,才能做到更好的守法。
相信此次新闻曝光的事件并不是个例,全国非法占地之人也不在少数,但随着媒体的曝光,我们就要加大对此事的重视力度,希望相关部门能完善非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别再让有心之人继续横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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