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省审计厅所做《关于江苏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包括涟水在内的5个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有买车、买房者,也有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人民网从涟水县扶贫办了解到,该县已依法依规追缴违规发放资金38.58万元。(8月31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强农惠农投资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资金量逐年成倍增加,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惠农扶贫资金成了不少贪官眼中的“唐僧肉”,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国家的脱贫目标添了堵。
目前,中国仍有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等待脱贫,扶贫工作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这是不争的事实。仅仅江苏省一个县就发现14名财政供养人员101名村干部,还有124户有车有房低收入农户违规领取扶贫资金。试想一下,全国有2862个县,如果每个县都这样搞,那国家的脱贫目标又如何实现?
不得不说,民生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一个重点。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扶贫腐败”依然猖獗,各种套取、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新闻,依旧屡见不鲜。那么,为何“扶贫腐败”屡禁不止呢?首先,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和核查不到位,导致基层干部报多少,上面就批多少,从而导致一些基层干部胆子越来越大;其次,扶贫对象的认定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缺乏科学的数据作为支撑,从而导致扶贫资金的发放过于粗放,给贪腐留下了空间。最后,则是对扶贫资金的发放信息不透明,造成群众无法监督。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这无疑是中纪委旗亮明了态度和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对此应该给一些基层干部敲响警钟,莫要在心存侥幸心理,往枪口上撞。
可以说,加强惠农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既是提高惠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重中之重,也是关系党和政府公允的民生工程。在笔者看来,完成脱贫任务是国家的方针大计,任何阻挠其发展的都会被坚决的清除掉。因此,再次奉劝那些扶贫领域的“蛀虫”,莫要再与国家和人民为敌,否则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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