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被组织函询后仍不收敛,湖北一干部近期受到处分。国庆期间,湖北省纪委对近期湖北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10月6日人民网)
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其目的一是想通过公车改革,堵塞公车使用中的制度漏洞。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公车使用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私用、滥用等违纪违规现象,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能动公车之人必然是手握权力之人,敢动公车之人必然是无视党纪国法之人,而这样的人难不保不会利用公车乘机揩油,中饱私囊。二是想改掉公车使用过程中的特权思想和封建等级观念。有些领导特权思想太过“膨胀”,以至于管不住自己的行为,不管走哪里都要公车私用以显示自己的“特权”。湖北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李劲就是这样一个人。在被组织函询后仍不知止、不收敛,继续多次公车私用。有少数领导平时享受惯了“车轮上的特权”,把公车作为自己的私人福利,当作一种级别待遇,当作炫耀身份的本钱,出去办个事没个公车随行多没面子啊!可公车姓“公”不姓“私”,不是想用就能随便用的。要知道,公车私用其实是一种以权谋私,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造成财政支出的“黑洞”,更折射出其思想腐朽的蒂固根深。
为何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呢?归根结底还是缺乏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或有惩罚但未触及要害痛处,只是一次警告两次批评三次处分,很少看到有因此受到严肃处理的。像李敬就只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此很多人敢于以身试法。对于这样的作风痼疾,笔者认为必须出重拳、动真格进行整治,切莫心慈手软而放任不管,谨防“小隐惹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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