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2016年10月9日《光明日报》)
酒后失德,酒后失严,酒后失去形象,酒后失去生命是一些官员的真实表现,在国人讲究的“无酒不成席”下,酒文化经过“官场”的发酵,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味道,把公务接待变成了私人饭局,把工作检验变成了“酒精考验”,可以说这个酒害人不浅,“禁酒令”值得点赞。
但是,一切的制度只有当其落地生根才能算是有效的,不然只是一纸空谈。笔者认为,要落实“禁酒令”关键在打破“三面”。
打破情面。“禁酒令”不是第一次出台,但是却有出现了禁而不止的情况,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情面思想。在一些干部的心中“禁酒令”似乎有点不近人情。但是“官场酒文化”的思想根深蒂固,在破除官场陋习,就需要不留情面,才能让“禁酒令”生威。
打破场面。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一些官员喜欢场面大、喜欢奢华,而一些干部为了迎合这种心理需求,不惜触碰党纪法规,为了面子,铺张也在所不辞,这种为了“场面”行驶的特权思维往往要不得,对于这种问题就是要不给面子。
打破官面。你来我往,推杯换盏,似乎已经成为了官场往来的“潜规则”,吃饭自然不能少了酒,甚至以“少喝一点不影响、没关系”的侥幸逃脱心理和错误观念为自己“开脱”。只有打破这种官场面子活,才能让纪律的红线“通上电”,让官员不敢触碰。
出台“禁酒令”的初衷是为了有效地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把官员从沉重的酒文化中解救出来,保护官员身心健康,释放“酒文化”带来的压力,但要从根本上“禁酒”还是要执行不打折,监督要及时、问责要严,打破“三面”,少点酒气,多点正气,让“禁酒令”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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