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各类公务接待“禁酒”规定。(9月29日新华网)
这“禁酒令”深得民心,毋庸置喙。尽管尚且难有直接数据论证高端白酒与公款吃喝之间的渊源,可是,“八项规定”以来,三公支出收紧,中国高端白酒久久不能“出山”。公务接待重点在公家事情的解决,那么,当然没有理由将烟酒作为必备品;而高端白酒的“3年低迷期”,足以间接说明公务接待“酒疯”之烈。在各个地方版的禁酒令里,公务接待,一律禁酒。连含酒精饮料也不再享有豁免权、连国企也纳入“公务戒酒”的划一空间,其力度之大、必须严惩不贷,可见一斑。
而这一轮禁酒令,相较于以往,有所不同。一则,它是自下而上的自觉作为。在之前的文件里,明令禁止高档酒水消费,客观地说,腹诽与非议在所难免。而今,今日禁酒令“不约而同”,且因地制宜、各有侧重,显然比自上而下的禁令更契合执行效率。二则,眼下的禁酒令更显水到渠成、大势所趋。从严治党、从严治权,于此背景之下,舆论环境和心理期许今非昔比。
中国饮酒文化源远流长,公务戒酒之难,难不在“无酒不成宴”的传统,而是难在落实、难在出手。政策“被吹捧”的同时,要保证落实起来“照做”。公务接待很难有“现场直播”,吃什么、喝什么,怎么保证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伎俩?就像有些群众所担心的,在公务接待饭局上,有官员将茅台灌入矿泉水瓶中拿到饭局上饮用。至于换个包装、或者在开发票及列明细时“张冠李戴”,更不是多大的事儿。凡此种种,如何监管?
话已至此,笔者认为公务禁酒,难在两处:一是怎么发现、二是怎么处理。若发现不了,就容易被规避;若责罚不狠,就不如“罚酒三杯”。眼下,民众在点赞各地的禁酒令之后,可能更期待完善的追查机制、严苛的责罚机制。比如除了纪检部门的暗访与抽查,不妨考量设立更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让小众化的公务接待晾晒在大众化的无缝监督中来;再比如,不妨像治理酒驾醉驾一样下狠手,千万别再点到警告或谈话为止,如果一杯酒等于一顶“乌纱帽”,提高违规违纪的风险“成本”,自然要让“嗜酒者”们在端起酒杯的时候心有余悸。
笔者认为,公务接待,不能浑水摸鱼,一蹴而就。一句话,禁酒令虽好,禁令要落到实处,关键还在靠谱的监督、严格的规定,对于顶风违纪的“硕鼠”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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