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要求单位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有没有法律依据? 餐补、车补、房补、供暖补贴……发多发少怎么算? 因为津贴和单位争议,职工如何保存证据并维权?(2016年10月11日《工人日报》)
部分职工的津贴沦为纸上权益了,甚至出现夜班津贴沉睡20年的现象,这样的事件出现真正是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同时这样的事件出现,更是侵害广大职工的权益,还有这一现象得不到整改,完全是制度与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为民服务思想的滞后。
说制度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缺乏为职工服务的精神不是对相关制度的苛责,也不是对领导干部服务百姓责任的质疑,正如新闻中所讲,在不同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补贴相差悬殊。而津贴更是如此,有的用人单位职工可以足额领到津贴,有的用人单位职工却拿不到津贴。这种怪象出现,怎么不会伤害企业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呢?
尤其是对于某些福利,其相关制度更是落后多少年,没能做到与时跟进,如高温补贴,年年强调可是在部分企业根本做不到落实,能够做到落实的,其发放的方式更是千奇百怪,如绿豆汤、茶糖、饮料等物品代替,还有的企业根本是闭而不谈。对于低温补助,更是多年来连制度都不曾出台,即使是有相关人员呼吁,但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让制度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到。
还有就是夜班补贴,大多企业职工是没有的,即使是有的,也是拿前十几年的规章制度说事,少得可以可怜,如新闻中所说,连续工作12小时,其工资补贴还能出现低到4.4元的事件出现,真正是拿职工的利益不往心上放。
今天相关媒体对于部分职工福利津贴难落实现象进行报道,面对广大职工的付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应该对涉及到职工福利的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尤其是在思想上,领导干部要上位,不能因为制度缺少,领导干部的思想总保持老一套,想不到为职工服务的责任,让事件出现总是侵害民利。再者就是随着法律法规在广大职工头脑中深入,广大职工维权意识增加,真正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到时候领导干部岂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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