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秘书长张恒顺告诉记者,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比较常见的有高温津贴、低温津贴、夜班津贴、生育津贴等。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津贴在现实层面均不同程度地遭遇落地难,有的津贴甚至沦为“纸上权益”。(中国新闻网10月11日)
有种羡慕叫“别人家的餐补”,有种嫉妒是“别人家的交通补”,有种恨是“别人家的房补”。在不同的单位,职工之间的补贴收入相差悬殊,说起一些补贴高的企事业单位,直让那些补贴少或根本没有补贴单位的职工“羡慕嫉妒恨”。记者调查了解发现许多用人单位职工根本拿不到享有的津贴,津贴落地难,部分津贴一直沉睡。
其实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然而津贴、加班费等却在一部分用人单位成为了“纸面上的权力”,在不同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补贴相差悬殊。而津贴更是如此,有的用人单位职工可以足额领到津贴,有的用人单位职工却拿不到津贴。
影响职工钱袋子的不仅有我们通常所说的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还包括各种补贴和津贴。比如我们大家都比较熟悉的高温津贴,劳动者在三十多度的高温天气下工作,发放高温津贴体现了对在高温下坚持工作的劳动者的关怀,然而,长久以来真正能获得“高温关怀”的职工仍是少数,高温福利缺失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对于不少一线高温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是年年强调年年空,沦为“纸上权益”。
其实职工津贴福利缺失现象的背后是利益关系地位的不对等,一方面对于劳动者来说,比起发放的职工津贴和福利,更不舍得丢掉这份工作,不敢向用人单位申请补贴发放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法律方面仍不健全,有的劳动者根本不知道有高温津贴这回事,即使知道也不敢运用法律来维权,因为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中,职工津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许多福利津贴的发放都带有自愿性质的,因此职工很难得到津贴。
关于夜班津贴,更是已经沉睡多年,国家层面并未出台过相关规定,各地则出台了相应的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的地方标准甚至已沉睡20年。夜班津贴未能随着工资上涨水平随之调整,甚至出现了职工连续工作12小时,夜班费最低为4.4元的现象。这让许多奋斗在一线的职工们叫苦不迭,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有些补贴更是落实难。
想要职工津贴落实到位,需要各部门协同努力,不断完善立法,地方重视,员工懂法,而且津贴、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发放具有竞争力的补贴,既体现了对职工的关怀也是吸引人才的好方法,才能更能体现公司福利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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