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是关键,巡察有没有效果,最终还要看整改,看成果运用。”河南省襄城县纪委负责人介绍。襄城县在巡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运用,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把责任压具体、压到位,切实抓好问题的解决和整改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月19日)
何为巡察?简单而言既巡行察访。而通过实行台账管理制,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运用,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和办结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有人管、有人干、有人督、有落实、见实效。既做到巡察发现问题,有凸显解决问题,让巡察既有效果,又能落实到整改,看到成果,无疑值得一赞。笔者以为,巡行察访,理当要“察”更要“改”。
诚然,在巡视过程中,走一走、看一看,是了解问题情况的主要途径,但是这样的“巡察”如果不实行问题清单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清单,就不会瞄准“靶心”,把问题一个一个的整改,责任一项一项的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批、印证一批、查处一批,切实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因为,现实中不排除面对发现的问题存在“打太极”嫌疑,对出现的问题口头上答应“马上整改”“尽快处理”,事后却未守承诺,自食其言、“涛声依旧”,着实让巡察发现问题成为“一场秀”。为此,巡行察访的出发点再好,如果相关的“改”被“掉队”,就会变成“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毋庸讳言,“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督促整改;研究讨论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可行,实地走访企业和群众,查看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展集中约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解决问题;查看资料,回访当事人,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敢于直言面对,把一个个突出问题活生生地展现在民众面前,体察民情,解决难题,以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的信任,彰显政府整改问题的决心和魄力。这样直奔主题,不拘泥于固定形式,不受时间限制的“直奔”问题的重心,是用巡察风格唱响了反腐的主旋律,以到达正本清源。
进而言之,既要“察”又要“改”,虽然左右不了干部去留,也查办不了案件,但这巡察对所有党员干部而言无疑是一种警醒,又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有敲山震虎的作用。因为通过巡察,至少看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之间是咫尺还是天涯距离,更决定了巡察组与民众之间有没有一堵“无形的墙”。其实,巡只是是一种手段,是视的一种载体,怎么巡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巡,到底看到了多少真东西,发现了多少真情况,解决了多少真问题。是不是有敢于直面问题的勇气、动真碰硬的担当,把解决问题落到实处。突破一直以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诟病。
最后,巡行察访,理当要“察”更要“改”。或许整改的效果由于体制、机制、观念等多重原因可能不“尽如人意”,但相信只要能发现问题,找到其背后发生原因,寻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都是一种进步。如果再辅以“关口前移”“下沉一级”,势必能架起了一道巡察的高压线,为构筑廉洁政府凝聚更多的正能量,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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