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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处罚电动平衡车上道并非最佳方案
2016-10-28 10:16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刘颂寒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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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提交二审。与今年3月底公布的一审稿相比,此次进入二审的修改建议稿有较大改动——拟对邮政、快递业和市政、环卫及专业批发市场范围内只“限”不“禁”;驾驶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等上道路行驶,拟处50元罚款等。(2016年10月27日《南方日报》)

  对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电动独轮车和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等问题,广州市最新的方案是对这些上道行驶的电动独轮车和电动平衡车进行每次50元的处罚。但是,对于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处罚其实并非最好的解决问题方法。

  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为它的可操纵性都大大低于一般的驾驶车辆,又因为这种电动平衡车缺乏紧急刹车装置,所以屡屡造成一些交通悲剧的发生。广州市对于驾驶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做出处罚,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更多人的安全。但是,对于这种驾驶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的问题,绝对不能只是一罚了事。

  首先需要知道的一件事情是,一些人喜欢驾驶这种电动平衡车上道路是途方便,一些人则是兴趣使然。罚款固然是对于这种行为的制止,但是50元的罚款可以说是相对轻松的。这种惩罚在很多人眼里,或许只是一种不痛不痒的惩罚,又怎么会让人改变一个早已有之的习惯呢?况且,如何监管也是一个问题,毕竟消耗巨大的人力到各个道路上进行监测,恐怕成本太大,这有可能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但倘若没有巨大人力资源投入到监控中,又会造成有规定而缺乏执行力的问题。所以,这就造成了一种比较尴尬的问题,派过多的人来监控,也许会取得效果,但投入的成本太大。如果监控人数太少,又会造成大多数人心存侥幸,而造成规定变得名存实亡。

  针对上诉的问题,也并非没有良药可以治疗。首先,就罚款问题来说,50元的违规成本实在过低,极易造成人们一种不在乎的心态。所以,要提高违规成本,让敢于驾驶电动平衡车上道路的人受到更痛的教训,比如提高罚款额度,强行进行交通教育学习等。然后,开辟专门的驾驶电动平衡车场所,给热爱驾驶电动平衡车的人有一个地方可以“飞驰”,用疏通的方式来解决那些热爱者的驾驶欲望。当然,对于驾驶平衡上道路的违规行为,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思维,鼓励民众随手拍,将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这样,就可以让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监管者,又可以解决人力资源投资巨大的问题,可谓是一种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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