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11月2日网易新闻)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基础性、关键性、要害性问题,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政治清醒、历史担当、意志决心。加强和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中国共产党正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加强和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用一次全会来讨论这个议题,就是认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对解决好中国共产党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十分紧要。因此,《条例》和《准则》的出台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第一,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抉择;第二,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第三,这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党内的不良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同时党内监督既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与时俱进,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要用好《条例》和《准则》这两把国之利器,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全面实现从严治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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