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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丢孩子不能仅限于批评教育
2016-11-17 09:42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金艳明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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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岁以下孩子时刻离不得亲人视线。武隆县一对粗心父母,在大街上吵架弄丢孩子都1天了,彼此还不知道孩子丢了。(11月16日《重庆晚报》)

  因参加同学会意见不统一,就不分场合的大吵起来,一言不合就分道扬镳,视两岁的女儿于不顾,女儿丢了还浑然不知,若不是民警及时发现并带回派出所照顾并发朋友圈,相信夫妻二人一时半会还不能发现孩子丢了,如果真是因为吵架而把孩子丢了,那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几乎没有哪个家长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在大部分的家庭中,孩子是“中心”、是长辈们的“心头肉”、父母的“掌上明珠”,即使这样,还是经常会出现丢孩子或者伤害孩子的事件:就在前几天发生的孩子掉到井里的事件、在商场、车站也经常上演丢孩子事件……出现这些事件后,一般都会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在此背景下,丢孩子的事件依然在发生,悲剧依旧在上演,不仅想问,如何才能更好是负起责任来,如何才能不做事后诸葛,让我们的孩子远离伤害,健康成长呢?

  首先想到的还是我们的责任主体家长,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作为家长,不只是身份转变,随之而来的是责任,是如何保护孩子,让他快乐健康成长的责任。因此,要把孩子当成父母生命的一部分,无论何时何地,必须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瘦小的身影经受不起你的一个不经意的转身、一次赶时间的急走,一次赌气后的分手,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父母和孩子一旦失之交臂,就很可能各奔东西。

  其次是社会,孩子不只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因此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每个部门甚至是每一个人都有保护每一个孩子的义务,所以,笔者认为,面对这种因家人的过失造成对孩子的伤害的,仅有批评教育还不够,也应该在法律层面给予他们适当的惩戒,让他们牢记教训,永不再犯,更是让家长们知道,照顾好孩子不仅是自己家庭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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