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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需谨慎 电视广告有风险
2016-11-17 10:4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肖潇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今日,一则因在“人人车”中买到二手事故车从而要求黄渤索赔的消息上了欣慰实时排行的头榜,也引来了广大网民的纷纷议论。

  我们知道黄渤是“人人车”的代言人,那句流畅上口的广告词“没有中间商的个人二手车网站,没有黄牛赚差价,划算;14天内想退就退,靠谱”环绕在耳边,可是殊不知,一句广告词让黄渤引来了“官司”,市民雷先生在人人车上买到一辆事故二手车,没有办法进行过户,而且他当初是因为有黄渤做代言所有才来进行购买,所以他现在很伤心,要求黄渤赔偿1万元,对于黄渤来说一万元不算什么,但是作为公众人物,被惹上“官司”,也是让人心烦。

  我们看过、听过无数的广告,难道我们所购产品或者服务都如广告所说吗?这显然是一个否定句,广大依据物品原有的属性进行了夸大,致使我们对商品充满了较高的期望价值,殊不知电视广告角落一句“一切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打破了我们所有的幻想。

  所以说“代言”虽让人赚钱一定的利益报酬,但是没准它却是一个隐藏的“坑”,说不准啥时候就掉进去。所以我们对于广告不能有太大的期望,同时我们也别把怨气撒在明星的身上。仍记得前两年有过明确的规定,对于明星代言需要明星亲身体验才能代言,但是凡事终究有个例外。同时我们的广告商对于广告的制作也不要过分的夸大事实,若是超出实物本身太多,也是对消费者的一个欺骗,若是一些言语上的保障,既然广告进行了保障,就应该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责任。

  买方、卖方、广告方、代言方都有各自的责任,做好自己的本职,如实相待才会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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