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发布《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收住家庭无力照料残疾儿童申请登记的公告》,即日起,本市家庭无力照料残疾儿童(以下简称“服务对象”)可申请入住市儿童福利院。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家庭无力照料残疾儿童是指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方面困难造成家庭无力照料的7周岁以下本市户籍残疾儿童。(11月16日《北京青年报》)
以制度的方式为残疾儿童享受平等的权益提供了保障,在保障残疾儿童权益上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是制度的好不仅仅在于好的初衷,更在于让这种好从纸上落进现实中,让残疾儿童真正享受到《公告》带来的好处。
问题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即便保护儿童的理念已经扎根在了大众的心理,但是依然有很多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在出现,比如受教育的不公平、遗弃残疾儿童、隐性的心理伤害等,这些问题都是一把刀,刺伤着儿童,也刺伤着大众。
诚然,残疾儿童的出现会让一个家庭陷入经济的水深火热中,这既是导致贫困的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残疾儿童权益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再加上社会上那些冷漠、旁观的目光,更是让这个残疾儿童备受煎熬。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保护儿童,不仅仅是正常儿童,残疾儿童也应该享有这个权利,儿童的保护也是一盘大棋,要以全局的思维来看待,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更是社会、政府部门和机构共同的问题,因此,要更好地保障残疾儿童权益关键在社会共治。
从《公告》来看政府和福利院已经迈出了保障残疾儿童权益的重要一步,那么家庭也应该给予残疾儿童更多的关爱,而不是把福利院当成“垃圾收留站”,摆正残疾儿童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才能公平、负责地对待每一名残疾儿童,让残疾儿童真正感受到成长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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