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构建政商“亲”“清”关系,浙江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明确提出政商间接触交往不得触碰的八条“红线”。(新华社11月27日)
有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依照《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规定中来看,明令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严禁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对企业故意刁难……等等如是,说白了,就是我们的地方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不能有见不得光的交易,不能共同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但笔者以为,为政商接触划“红线”尤须监督“带电”。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以及机制体制改革没能及时跟进,加上个别领导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而导致部分政商关系发生很大扭曲。在一些曝光的腐败案例中,不少官员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企业主朋友,不少企业主背后也有一个或几个官员“撑腰”。过中既有少数官员腐败自身思想堕落内因,但更有某些不法商人用金钱、女色等“糖衣炮弹”诱惑的外因。真可谓是既“吃到了羊肉,又惹得了一身膻味。”其实,这一切商人不外乎冲着一个“权”字,腐败官员不外乎觊觎的是一个“利”字,是监督之殇衍生的“怪胎”。
当然,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也就成了不清不白“政商”的最后结局。从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到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从发改委价格司多人贪腐,到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都是这种畸形政商关系例证。可见,为政商接触划“红线”的及时与必要;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的势在必行,这让官员怎样和商人交往,和商人交往的底线是什么了然于胸,更让这种不正当、不正常的关系,腐败的温床,少了任意滋长的可能。
当然,话又说回来,光有为政商接触划“红线”是远远不够的,最为根本的一点还在对权力的约束。不可否认,对领导干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是官商勾结产生腐败的根源,将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建构一套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用制度来消除“没有原则的政治”与“没有道德的商业”,是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建立企业责任清单,让民营企业能自主经营,不寻租也能获取利益;建立商会制度,让民间组织代表企业跟政府打交道。或许如此,才能让领导干部放下恋权的思想,遏制权力向市场伸手寻租或贪腐,人为干预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让官商关系真正健康发展。
一言以蔽之。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为政商接触划“红线”尤须监督“带电”,才能使党员干部心系百姓,顺民意、解民忧;才能使“官气”淡,“民气”深,朝气升,暮气遁;才能构建政商“亲”“清”关系,权力的规范度才能真正“触底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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