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主动找厅官“借钱”,然后高息还款,以达到变相送礼金目的。厅官构成接受礼金错误,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28日《湖北日报》)
且不论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合理,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手握“重权”,却结交房地产商,并且来往频繁,甚至接受以支付借款利息的方式赚“外快”,既违反了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更反映出了其存在思想信念淡薄,价值观扭曲的问题。在看似出本付息的借款行为背后,隐藏的是权钱交易的“猫腻”,正如湖北省纪委在案件剖析中指出的,汪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其职务影响,借钱给易某某并非正常的民间借贷,实际是以借款收息形式变相接受他人礼金。
权钱交易的“外快”还是不挣为好。要知道,权力姓公不姓私,任何干部都没有把权力作为与金钱、名誉、利益相交换的资格。用公权力进行利益交换,不仅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更是与虎谋皮,是给自己挖了贪腐的陷阱,最终使自己滑向贪腐的深渊无法自拔。任何一种试图打擦边球,或者投机取巧的行为,都逃不出党纪国法的纠察。那些看起来“合情合理”的权钱交易借口,不过是自我安慰,是欲盖弥彰的“把戏”。
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在领导干部个人。当前,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和诱惑,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或者影响力,为不法商人“打招呼”、充当保护伞;一些企业家不惜违反法律铤而走险,利用糖衣炮弹拉官员“下水”。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创建者,一方面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能够把握好交往的度,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总之,官商应“两道”,作为领导干部要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一触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线。
对权钱关系、政商关系认识不清,自身定位不明的干部,必须依照党规党纪给予严惩,绝不给任何人以以权谋私的机会。要筑牢党纪国法的篱笆,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不能与金钱利益发生一丝一毫的纠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底线思维、权力观念的教育,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成为警示,让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成为干部干事创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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