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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的男性”应该备受关注
2016-12-05 16:15 来源:红网 作者:蒋梦雨(湖北大学)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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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声称婚后夫妻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并被妻子李女士家暴,经常多处软组织挫伤,家住门头沟的张先生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日前,北京门头沟法院未审庭发出保护令,裁定要求李女士停止家暴并且不再骚扰张先生。据了解,这也是北京市内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12月4日澎湃新闻网)

  提起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脑海中浮现的都是这样的刻板印象:伤痕累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受害者和暴力的、强势的男性施暴者。看到人高马大的男子报警称受到了家暴,许多人难免大跌眼镜,表示难以置信。

  然而社会学教授风笑天通过分析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发现24.9%的女性和22.8%的男性都曾在婚姻中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暴力,这意味着男女受到家暴的比例相当。同样,英国的报告显示2.8%的男性和6.5%的女性遭受过不同类型的家庭暴力,也就是说估计每三个受害者中,两个是女性,一个是男性。由此看来,男性遭遇家暴并不罕见。

  也许是延续多时的父权文化在无形中限制着男性,他们长期受到“好男不与女斗”等观念的影响,让他们在家暴面前往往选择沉默和忍受,再加上“面子文化”的影响,男性往往羞于表达自己被媳妇儿“欺负”的事实,害怕自己塑造的男人形象就此坍塌。

  其实,家庭暴力是一种行为表现,而不应该是属于男性的性别标签。只有正视女性也是暴力的实施者,给予男性同样的关注力度,才能让沉默的男性受害者走进我们的视野。

  刚过去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日”,世界各地对妇女遭遇暴力的关注已经普遍提高。但是在包括冷暴力、语言暴力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中,我们忽视了男性相比女性,也许更处于弱势地位,女性受害后发声更容易被媒体听到,“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也可以提供相应的援助,可是男性不仅要忍耐对方的撕咬、拉扯等肢体暴力,还要承担公开后来自外界的嘲笑。所以,当务之急是将重视延伸到男性群体,将媒体报道、机构调查,以及援助组织的注意力适当地分配到男性受害中。北京市首次向家暴中的男当事人发出保护令,无疑是一次积极、正面的尝试。

  虽然短期内,“男性施暴,女性受害”的观念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改变,但是我们可以用关注和讨论,引起更多人的重视,让更多的男性受害者敢于发声,慢慢摆脱“沉默的螺旋”。作为家庭暴力的局外者,我们能做的不过是提倡更普世的法律,让话语权回到受害人手中。希望北京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的家暴保护令可以成为一个扩音器,让更多人听到家暴中男性受害人的声音,让男性受害者和女性受害者能有效沟通,能共同接受社会的关注和援助。在两性受害者的相互理解中,也许家暴会与我们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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