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发生一起事故,车主请求救援站施救,26公里的高速救援,救援站开出了四万元的价码,于是车主质疑救援站“漫天要价”,引发社会热议。事情真相如何?央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2016年12月10日央视)
高速路上出现天价拖车费,在全国来讲其事件出现不止是一年了,可是就是全国人民相当关注的事件,涉及到全国百姓大多数人利益的事件,总是一直很难解决,即使这样的事件相关部门是很重视,但是一直也不能够在当今社会消失,真正是让广大百姓很无语。
近日在湖南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主请求救援单位施救,26公里的高速救援,结果要价4万元,这一事件的出现再次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再次在当今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即使是这车辆是重车,翻在高速路下,需要用吊车,需要用人力运货,需要用车辆运货,需要在相关的单位寄存货物,也不应该张口就要4万元的救援费,4万元的要价,这分明是路霸车匪行为,这4万元的要价,哪里体现出相关部门扶危济困的责任呢?
高速路救援不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高速救援更应该体现关爱,体现救助,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是如今在高速救援工作中,屡屡出现打相关部门耳光的行为,难道说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不脸红吗?尤其是为什么在高速救援工作中相关部门就不能够制订相关的规定,对救援行为进行规范呢?再者就是如果是有相关制度,为什么相关部门在进行制度检查时,对相关单位的违法违规救援行为提前进行亮剑制理呢?非得要让天价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高速救援费天价是一种病,这种病是某一个单位工作不负责所为吗?还是相关的单位在行使职责时,后面有撑腰的呢?或者是到底有没有保护伞呢?否则这样的怪象怎么就一直不见相关部门处罚到位呢?或者是相关部门处罚为什么做不到治标治本呢?
不能再让天价高速救援事件再出现了,尤其是最近在湖南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所出现的事件,上一次事件才过去几个月,是2016年4月发生的一辆车侧翻,向高速救援单位求救,拖车20公里,收费3.6万元,这一件事件的影响结果还没有消失,今天这第二个天价拖车事件再次出现,如果对这种病还不从根进行根治,一旦在全国爆发,这高速救援可真正是变了味,让百姓还敢从高速路上过吗?这高速路岂不是成了某些单位打家劫舍的工具!
最后希望此事件经过相关媒体报道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要重视,对于事件的出现要进行严肃处罚,坚决不能让恶俗之风让高速救援变了味,只有对出现的问题通过强力执法连根拔起,高速救援所出现的功利性行为怎么就会屡治不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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