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海忠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污染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企业主所送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余万元,其中个人实得40余万元。今年6月,许海忠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12月13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成为了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国家层面也出台了新的《环保法》来应对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虽然各个层面的环保部门都在加强监管查处力度,但仍然有一群害群之马,充当排污企业的“保护伞”,大发环境破坏的钱,实在是罪大恶极。在这起案件中,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海忠就是环保蛀虫的典型代表,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可以说,当前环境保护领域乱象丛生,充斥着各种利益纠葛。如有的企业见利忘义,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大肆违法排污;有的政府官员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为污染企业的产生、生存与发展当“保护伞”;有的环境执法部门执法不严,隔靴搔痒,甚至以罚代法这些都是环境污染矛盾的突出问题,需要得到重视。
一直以来,环境污染问题似乎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诟病”,而作为环境的监管部门—环保局更是引起了广大群众的质疑,爆出的负面新闻也一次次牵动公众的神经,在现实中,不仅仅是许海忠为了金钱肆意妄为,还有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原局长陈柏和说出“分分钟搞垮一间厂”,厦门市环保腐败窝案等等,无疑都从一个侧面说明,环保官员的腐败是导致环境保护乏力、失控的重要因素,不给好处合法也要遭到敲诈,给了好处违法排污、破坏环境就可以视而不见甚至有意袒护,这样下去群众期盼环境改善的愿景何时才能够实现。
因此,如何遏制环保领域腐败案件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环保部门是否风清气正,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着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决不能怠慢。必须加强制度约束,加强公开透明的审批流程,切实清理不必要的审批项目真正的落实简政放权,以减少权力寻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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