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收养了刚刚出生的女婴。 2016年,女孩起诉方崇财,请求判决收养行为无效。(2016年12月19日《成都商报》)
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的收养案输了,事件的出现是相当尴尬的,没有想到这位老人全心付出二十多年,结果是养了一只白眼狼,在年老体弱需要养女养老时,养女却用一纸诉状将他告上公堂,无论这期间有什么原因,与方崇财养养女二十多年所付出相比,都不值得一提,可是不值得一提的却上了公堂,并且在法官的判决下,收养不成立,方崇财在这场官司中,真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怎么不让老人每日里郁闷想不开呢?难道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这法律真不能为弱者撑腰吗?
责怪执法部门是不正确的,法律条款就摆在那里,想当初方崇财老人无论是有什么想法收养孩子,都是希望孩子好,都是希望自己将来好,很少考虑到法律条款,正是当初没有考虑这一点,在他付出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他的养女翅膀硬了嫁人了,却不再承认他这个养父了,通过法律手段将他抛弃时,他只能面对现实,无论他内心有多大的委屈,只能无奈地面对了。
相对于他的养女来讲,官司是赢了,但是她却走上了道德的审判台,广大百姓如果了解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怎么不会对其人性泯灭进行谴责呢?想当初自己在襁褓之内才出生几天,亲生父亲因为某些原因要将自己丢弃,如果不是养父方崇财心地善良,她也许早已经埋没在荒草堆里的土包之内了,想一想方崇财没有女人,将她抚养成人应该是多不易,今天长大嫁人了,因为某些经济原因而将老人抛弃了,其人性还值几文呢?难道对她来讲,她的人性只值那几万块钱吗?尤其是事件出现上了媒体,周围知情的百姓会用什么眼睛看她呢?她可曾想过?还有她婆家人,怎么不会有感恩心态呢,年轻人糊涂,难道其家人也糊涂吗?也不懂得养育之恩是多么的伟大吗?
当然了,事件已经出现了,方崇财老人多无奈也不要太悲哀了,在当今社会上有时候某些连亲生儿女都做不到养不亲,老不孝,何况在他身上出现的事件只是养女呢?况且在当今社会上这样的事件并不鲜见,因此还是希望老人往开处想,不要天天郁闷了,让老年生活不安定。再者就是,即使女儿抛弃她了,法律也不会抛弃他的,他可以通过执法部门主张自己的权益,向养女讨要抚养费,在这一问题上,法律一定会给他一个说法的。
还有就是方崇财的原养女,在这场官司中,你是赢了,但是你却失去了更多,亲情大爱已经不在,再者就是如果方崇财老人真得要向你讨要抚养费,相信你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多,即使你今天在案件判决后保持沉默,但是执法部门肯定会为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舆论的声音,会让你一生不安,良心的谴责,不知道你能否承受之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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