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7个工作日就能办理的房产证却被拖了55天,明明应该及时告知公众的事情,却故意刁难、推诿拖沓、态度粗暴……近年来,从严治党越来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纷纷点赞。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少数基层干部的“慢作为”病症却依然存在。(人民网12月20日)
机关“拖延症”不新鲜,甚至可以说是沉疴宿疾。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如两柄锋利的手术刀,快速游走在党和国家以及经济社会的肌体上,而此时的“尸位素餐”“慢作为”,就像暴露在手术灯下的“毒瘤”,分外扎眼,让人恨不能“切之而后快”。
那么,是什么在阻碍着这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限时办结、行政效能督查和政风监督之下,又是什么让这样的“拖延症”干部得以堂而皇之,有恃无恐的“拂民意,伤民心”?
笔者认为,缺乏形成常态化的监督运行机制是个中关键。各级政府普遍通过抽查、暗访、集中突击的形式整治“慢作为”。短时间或许有所成效,风气为之一振,但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段上看,仍是挣不脱“一抓稍好,一放如故”的怪循环,“搞突击”终非治本之策。
而对“慢作为”的查处太“温柔”也是其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有些地方对“慢作为”干部的处理往往是“关上门”来进行的,处理方式也不外乎是通报、检讨一类比较“温柔”的敲打,相较于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雷霆手段和威慑力,显得颇有些“不疼不痒”。
如何才能真正切除这颗懒政怠政的“毒瘤”?笔者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行到如今的情况下还仍然存在的“慢作为”,已经不能单单依靠提高党性修养、公仆意识和自觉性来应对了,打磨一柄锋利的“悬顶之剑”势在必行。监督方面,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全天候“监督体系。具体来说,除开现有的行政效能监督、政风行风投诉热线外,由各职能部门的上级主管单位监测下属部门的办事情况,形成日报、月报制度,牢固掌握每单业务的办事进度,形成群众、监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联合监督的氛围。
而对于“慢作为”的查处,则应遵循“快查严办”的原则,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立即向全社会进行情况公开,让“拖延症”干部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相关单位督查通报和限期整改通知,对违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并与单位及个人的年终考核“挂上钩”。
“慢作为”也是一种腐败,根治“拖延症”,还得“下猛药”,不能任由懒政怠政行为一次又一次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置民心民意于不顾。唯如此,方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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