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6日获悉,陕西省纪委日前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勉县创建办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张明春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张明春先后四次为儿子考入大学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1.44万元。张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1月8日中国网)
孩子顺利考入大学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可是不一定非得选择大摆升学宴的方式来庆祝。带着孩子出去旅游一趟,吸收一些“新鲜空气”既让孩子开心,又能从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还能陶冶孩子的情操,何乐而不为呢?勉县创建办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张某先后四次为儿子举办升学宴,其初衷真的是给儿子庆祝?这其中难道没有掺杂半点其他“念想”?别让这种“变味儿”的升学宴给子女的“金榜题名”蒙羞。
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都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张某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规操作,把中央各项规定当做耳旁风,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实属咎由自取。
要想遏制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笔者认为:一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之前的规章制度,对其中不合适宜之处加以修正完善,让规章制度能够跟上当前的监督形势,以便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二是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的方式,收集群众举报的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责,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同时,通过受理举报与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相结合,加大对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举办升学宴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