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在郑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分别为国家行政学院杨伟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小鹏、郑州大学苗连营、郑州大学田土城、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王京宝等5人颁发省委法律顾问聘书。(2月8日,大河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出过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河南省委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实现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实中,有些地方政府的某些决策和部署,会闹出一些尴尬和笑话,比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与群众利益相违背,或朝令夕改,短命现象严重等等。如果政府在决策时,让法律顾问到场,参与听取和讨论,就能够挑出行政瑕疵,避免触犯一些低级错误。此外,还可以让法律顾问提出专业可靠的法律意见,以供政府参考,把可能产生的行政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在具体实践中,有些政府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政府官员缺乏对政府法律顾问应有的重视;部分政府法律顾问综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其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知识结构等综合素质已不能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求;政府法律顾问缺乏应有的独立性,部分政府法律顾问一味迎合部分政府领导,为了能续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工作原则,等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往往是“顾”而不“问”,形同虚设。
如何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流于形式?首先,要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善于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次,对律师来说,应当切实服务依法行政、切实服务公共利益、切实服务公平正义,在担任“服务者”的同时当好“把关人”;最后,要优化律师工作环境,杜绝按照长官意志行事,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高效、顺利展开,让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实到地,发挥出其独特的“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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