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若干意见》,严格监督和约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八小时以外”活动,分违反政治纪律、滥用职权、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4个方面,梳理了20条负面清单。其中,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发表重大言论审批报备制度等系首次提出。(2月14日,人民网)
对于各级党委紧盯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历来就争议不断。有人认可,认为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之举,也有人对“八小时以外”监督颇有微词,认为“八小时以内是公家的,八小时以外属于自己的,业余时间个人自由不得干预和侵犯。”在这些人的眼中,党委紧盯干部“八小时以外”,无疑是在管闲事。
上面这些吐槽的群众观点看似有道理,但也可能存在理解的错误,党委紧盯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这个“八小时以外”和一般人眼中的八小时之外是有区别的。比如广州市就明确规定,“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的活动。根据该《意见》,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广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专职、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
从上可以看到,这个“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所从事的是与职务影响相关的活动,既然与职务有关,那就或多或少是可能是你工作的延伸,或者要最终对你的工作产生影响。比如老板、官员请你吃饭、娱乐。他们为什么要请你大吃大喝,这肯定是有原因的。你吃了别人的就可能嘴软,拿了别人的就可能手软,在履职时,遇到他们的问题,你也很可能会回报他们,对他们网开一面,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肯定是有巨大损害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对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有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重权,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如果自身都不过硬,在政治、思想、作风、能力、监管和纪律等各个方面从严要求自己,有怎么能够挺起胸膛,去和贪腐分子做斗争,有怎么能够严格执纪啦?只有自身干干净净,才能够敢担当,才能够在执纪过程中无所畏惧。
纪检干部的岗位特殊性,决定了纪检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修身自省、带头规范用权、带头廉洁自律,喊响“向我看齐”的担当。这样看来,各级党委紧盯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不是管闲事,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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