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有网友在网上发微博称,其妹妹在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读初一,这学期刚开学时,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下降就扣钱。”该班班主任肖老师表示,确实收了这笔费用,是学生主动提出交纳保证金的,且告知了家长,家长也同意。(2月19日《成都商报》)
虽然老师声称这些保证金是学生主动提出来并上缴的,而且目前已经退回了这些保证金,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这件事情带来的思考。班主任急于推卸责任的心态暴露得一览无余,也反映出一些老师在教育工作中的急功近利思想。
首先,保证金并不能保证学习效果。虽然这种行为的初衷可以理解,扣除保证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学生起到约束和激励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缴纳保证金的正当性。因为,学习成绩并不是金钱可以保证的,学生的学习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学习技巧,学生的知识基础,以及理解力和记忆力等,这些都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因素,不仅仅是金钱就可以改变和保证的。
如果一些学生的基础差,尽管十分努力,可是学习不注重技巧,死记硬背,效果也未必理想,可见,通过扣除保证金并不能确保学生学习进步,成绩理想。因此,通过扣除保证金来保证学生学习成绩可谓用错了办法,用偏了力量,并不能保证学生成绩稳定和进步。
再者,缴纳保证金暴露应试教育的急功近利。学生成绩稳定,当然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但是最开心的可能要数家长和老师了,因为学生成绩好,对老师来说,也就意味着老师的奖金越多,福利越多,待遇越高,在这种利益驱使下,一些老师未免一味地追求学生成绩,不择手段地确保学生排名,而忽略了学生本身的能力和素质教育,这就导致一些学生成为了考试机器,成为应试工具,高分低能,这显然是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因此,缴纳保证金其实是应试教育思维下的产物,这种急功近利的方法是一种不健康的教育心理。
还有,对于一些成绩下降的学生来说,最应该做的是,帮助其找到原因所在,进而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可是如今却采取扣钱的方法来进行倒逼,这不仅于事无补,也暴露出教育的懒惰和粗暴,是一种以罚代教的体现。每个人的基础不同,导致学习成绩自然也不同,加强学生管理,采取一些措施未尝不可,但是通过扣除保证金绝对不是一个理想的方法,也不能起到理想的效果,反而让人看到了功利教育的身影,看到了老师的急躁和浮躁心态。
况且,学生缴纳保证金也并非一视同仁,而是不同的学生缴纳不同的保证金,有的学生缴,有的学生不缴,“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这显然是在个学生贴标签,进行人为分类,这不仅是对学生的一种无形伤害,也有失公平。很容易导致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出现自卑、甚至自暴自弃的心理,那样就适得其反了。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细致入微,人性呵护,任何的粗暴管理都可能给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影响到学生的一生。因此,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谨慎而为,即要呵护孩子的健康心理,也要符合教育规律,更要遵守相关法规法律,不能一味地追求教育成果,否则,很可能事与愿违,黔驴技穷后的掩耳盗铃,只会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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