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贵州、四川、陕西等13个省、市、自治区划定或初步划定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并出台相应管理措施。(2月20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态环保形势日趋严峻。尽管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逐年加大生态建设投入,但总体而言,环境污染仍在加重,生态系统退化依然严重,生态问题更加复杂,资源环境与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逆转。在这样的背景下,13个省、市、自治区划定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可谓意义非凡,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此番划出生态保护红线,足见生态保护之迫切与决策层之重视。且从近年发生的草原沙化、地面沉降、水土流失、雾霾天气、洪涝灾害等事件,亦可见民众对于恢复和保护生态的期待。
可以说,优质的生态环境是国家发展的根基。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生态环境极容易遭到破坏,如果不能提早预防、精心呵护,一旦破坏便很难恢复。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将生态保护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能突破的底线。在加快发展进程中,无论发展什么产业,无论进行何种建设项目,都要守住生态保护这条红线;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护好生态环境。也只有这样,发展才是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只有才能既得到金山银山也能得到绿水青山。
在发展中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未来的长远大计。守住了生态红线,就能确保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当然,这就需要全国群众上下一心,自觉地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用实际行动让国家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地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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